首页>招生信息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0-06-11点击数:字号:【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申请考核制)》规定,近期开展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核方式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2020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初试、复试一并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采用阿里钉钉、腾讯会议系统,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双机位登录后参加考核。考生须事前做好软件、硬件准备和系统调试。

二、综合考核时间

2020年6月18-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三、综合考核程序

根据申请者报考部门和专业、材料得分、外语水平考试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人员名单,人数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2倍以内。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分组进行综合考核。

1.初试采取远程网络问答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申请者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前沿知识的掌握程度。

2.复试采取远程网络面试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考生通过个人汇报(须PPT演示)、专家提问和评价赋分等方式,考核申请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外语水平及能力、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同时还将考核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诚信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

3.每位申请者的综合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个人汇报时间一般控制在15分钟左右。

四、体检与录取

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综合考核情况和总成绩,择优提出建议录取名单(具体名单另行通知)。经院批准后,通知建议录取人员体检。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由申请者在本人所在地的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发送至我院研究生院邮箱。体检应在申请者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依据综合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院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录取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五、纪律与要求

1.参与命题人员和工作人员应严格保守秘密,不得泄密。

2.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管理规定,申请者不得对综合考核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考核内容。

3.如发现考核工作中有违纪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涉及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

1.被录取人员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说明。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应届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考核工作联系人:李老师、沙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28165、85828895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2020年6月10日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打印文章】

| 访问总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