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申请考核制)》有关规定,近期我院将开展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对象 按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目前已开展了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和英语水平考核,通过考生方能参加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已公布,请关注我院研究生教育网站通知。 二、综合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为笔试,复试为面试,详见《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申请考核制)》。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初试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9:00-11:00,地点为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25号水资源楼12楼。 2.复试2021年5月20日下午开始,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及周边交通情况,因疫情防控要求,不安排考生提前入院查看考场。 4.考试期间不允许院外车辆进入,请考生切勿自驾前往。 四、入场检查 1.考生须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一律从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25号进入。赴考时请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当日苏康码、行程码(支付宝首页搜索“苏康码”)、近14天行程卡(支付宝首页“行程证明”),并于入院时提前准备好,主动出示,接受检查。入院时间为考试当天上午8:00-9:15。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院;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3.考生抵达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完成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和查验证件等。体温正常(低于37.3℃)且苏康码和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进入考场。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苏康码或行程卡异常的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五、应试要求 1.考生进入考场前,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用品,特别是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 2.考试过程中,原则上要全程佩戴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N95口罩。 3.考试结束时,普通考场考生散场时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不得在考点内滞留。备用隔离考场考生须待其他考场考生离开后单独离开。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南京市防疫政策和要求,尽量避免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考试开始前,考生须签署《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健康应试承诺书》,见附件1,按要求签订并于进入考场时交给监考员。 2.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江苏省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文件要求,为确保考试平稳、顺利、公平、公正进行,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及《<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罚规定(摘要)》等材料(附件2-4),以免影响考试。 3.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入境后解除隔离未满14天的考生不得入院参加考试。对因疫情防控原因确实不能到学校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在校生由所在学校校级疫情防控部门出具证明,非在校生由所在地县区级疫情防控部门出具证明,我院审核通过后,视情况启用线上备用系统同步进行考试。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请于5月18日24:00前提交至yjsb@nhri.cn,压缩包命名规则:考生姓名_书面申请)。 4.在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城市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与有中、高风险地区城市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等密切接触的考生以及在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不能签署《健康应试承诺书》的考生均须准备考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将考生信息表(见附件5)电子版、签字扫描件pdf版和考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打包于5月18日24:00前提交至yjsb@nhri.cn,压缩包命名规则:考生姓名_信息上报)。 5.考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等工作详见后续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我院研究生教育网站通知,并保持手机畅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沙老师 电 话:025-85828895 附件1: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健康应试承诺书 附件2:考场规则 附件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pdf 附件4:《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罚规定(摘要).pdf 附件5:考试异常信息上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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