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研究生培养部门: 学位论文撰写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论文开题是学位论文撰写过程质量把控的关键节点,依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强化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培育优秀学位论文,培养研究生全过程独立承担科研项目的能力,按照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及学位论文基金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范围 2022级及以前尚未开题的研究生。 二、选题原则 1. 选题应具有学术意义、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 2. 选题应在本领域具有创新性、前沿性; 3. 选题应围绕国家、行业和我院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4. 选题依托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 5. 选题应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 三、开题报告内容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包括: 1. 选题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意义、价值及可能达到的水平; 2. 选题内容的国内外研究动态; 3. 开展研究的思路、难点和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4. 研究的主要内容、手段方法、技术路线、预期目标、创新点; 5. 选题内容的已有研究基础、研究的工作量、计划进度安排等; 6. 参考文献等。 四、开题评审 1. 各培养部门成立开题工作小组,将论文开题报告评审会的时间、地点、小组成员、开题研究生信息等报研究生院备案(附件1)。 2. 开题工作专家组负责对选题的科学性、创新性、研究方法、技术路线、预期目标、进度计划等进行总体评价,评审合格后将《院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表》(附件2)提交研究生院。 3. 开题工作专家组由各研究生培养部门按照要求组织,具体要求如下:硕士研究生开题工作专家组应由5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博士研究生开题工作专家组应由5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 4. 开题报告经开题工作专家组评审认为不合适的,须按评审意见修改调整或重新选题后重新开题,重新开题时间由导师确定后报所在部门开题工作小组,开题工作小组按照要求向研究生院备案。 五、学位论文基金项目申请 本年度学位论文基金项目分学位论文发展基金项目和学位论文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对象限2022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并且按规定时间完成开题工作,2021级及之前年级不在本次学位论文基金项目资助范围。 1. 学位论文发展基金项目:鼓励研究生潜心开展科学研究,锻炼研究生独立负责科研项目能力,提高论文质量,博士研究生资助金额为2万(分3年下达),硕士研究生1万(分2年下达)。 2. 学位论文创新基金项目:鼓励引导研究生围绕我院重点研究领域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仪器设备研究、标准制定、智慧水利模型自主研发等,提升研究生独立负责科研项目能力,培育优秀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资助金额6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和硕士每年资助数量分别不超过10项。该项目申请需经培养部门推荐,各培养部门博士和硕士推荐资助项目分别不超过3项。 3. 申请人通过开题工作专家组评审开题后即可申请,同时提交《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3)。其中,申请学位论文创新基金项目的,还需经研究生院、科研管理处等共同组织的立项评审会,通过后方可获得资助(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4. 两类学位论文基金项目资助不可兼得,需按期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六、时间要求 1. 研究生须在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开题报告(含文献综述)。 2. 各培养部门应于2024年2月23日前组织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会,研究生作开题汇报,研究生院全程参会。 3. 提交开题报告及学位论文基金项目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 七、强化职责 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需指导研究生做好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工作,教育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各培养部门应高度重视学位论文开题工作,认真组织,严把质量关口,确保开题工作流程规范性、严谨性和公正性。研究生院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进度及时间节点做好提醒、督促,协调导师和培养部门对开题存在困难的研究生给予关心帮助。 具体事项请与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崔婷婷,沙海飞;电话:8889,8895。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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