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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日期:2023-03-31点击数:字号:【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专业及数量

1.土木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17名。

2.水利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21名。

3.材料科学与工程,3名。

4.环境科学与工程,5名。

5.土木水利(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农田水土工程),10名。

6.与河海大学联培,水利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4名,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1名,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3名)。

二、调剂考生基本条件

1.符合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成绩满足我院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4.初试科目与我院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含有英语和数学(英语一和英语二,数学一和数学二视为相同),专硕和学硕可相互调剂。

三、调剂报名

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平台”(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与河海联培的学生需选择河海大学进行报名,水文学及水资源在水文水资源学院,选择09方向;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在水利水电学院,选择06方向;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在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选择06方向。“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4月3日左右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

我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院研究生教育网站发布调剂公告,考生根据调剂公告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填报调剂志愿。

四、复试录取

根据考生提供信息,我院通过研招信息网向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按照我院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我院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yjs. nhri.cn/)已公布)规定的复试方式、复试内容等有关要求执行。与河海大学联合培养的学生复试由我院组织,复试名单及相关安排等请关注我院公告。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请申请调剂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研究生教育网站信息,对未列入参加复试范围的考生,恕不另行通知。

联系人:沙老师

邮箱:yjsb@nhri.cn

电话:025-8582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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