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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日期:2024-03-21点击数:字号:【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和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规定,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依据考生初试复试综合成绩,在教育部下达我院招生计划内,综合考虑培养需求和考生个人表现、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二、工作组织和职责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全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等工作。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的制订、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及调整、专业复试分数线的划定、考生资格审核;全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各培养部门复试录取实施过程;审核确定所有专业拟录取名单;受理考生申诉,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和院的声誉;对弄虚作假者,进行检查核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等。

研究生院是全院研究生招生、培养、就业指导等工作的办事机构,受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承担招生、复试、录取组织实施工作。

各培养部门成立由5-7人组成的复试小组,考官由本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的人员组成。复试小组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本部门招生复试组织实施工作,提出本专业招生建议录取名单等。根据工作需要,经院批准,招生专业方向相近的部门可联合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须在复试工作开始前报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各培养部门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

三、复试

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含与河海大学联合培养的考生)须满足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要求。

(一)复试方式

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面试形式。

(二)复试时间

2024年3月28日。

(三)资格审查

2024年3月25日前,考生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我院邮箱:

1.签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1);

2.填写《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附件2)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往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其他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明等复印件。

以上纸质材料在复试证件查验时提交工作人员。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复试前,我院将核验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核验学生证)等,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内容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外语水平。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

1.综合知识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在本专业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团结协作精神、人文素养等。满分为50分。

2.专业知识复试内容依据研究生培养目标,重点考查考生在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等方面的知晓和熟练程度。满分为100分。

3.外语水平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英语能力和水平。满分为50分。

复试成绩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外语水平三项成绩之和。

复试小组现场书面评分,填写《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附件3)和《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分表》(附件4)。考生得分为复试小组成员评分平均值。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复试小组将复试情况表等材料密封、全程录音录像资料送交研究生院。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格检查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院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将通过“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调剂

在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我院按照有关规定接收调剂考生,须满足如下基本条件:(1)符合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3)初试成绩满足我院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初试科目与我院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剂考生按照本复试办法进行,其他有关事项详见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六、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2×30%)×5

(二)拟录取。各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各复试小组对建议录取结果负责

建议录取的考生,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

(三)确定拟录取名单。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院学科建设需要,结合考生的考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对建议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院网站和教育部规定的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公布拟录取结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拟录取人员库。

七、纪律与要求

2024年研究生录取工作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研究生招生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严肃招生纪律,抵制不正之风,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

列入复试范围的考生都应按规定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均应按照保密要求妥善保管。参与命题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泄密,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考生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

如发现复试工作中有违纪舞弊行为,一经查实,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涉及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和入学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25-85828129。

八、其他

人:沙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28895

邮    箱:yjsb@nhri.cn

本实施方案由院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国家规定不符,以国家规定为准。

附件1: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附件2: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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